发布日期:2021-11-22
近期,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的通知。通知称,为更好落实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相关工作职责,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对原《支付技术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进行修订,更名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自律管理规则》。
监督管理方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
检测机构在实际开展金融科技产品认证业务时,应由通过能力核查的专业人员实施。
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应每年向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检测工作报告。
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未按照检测认证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检测认证活动,或未严格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测认证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视其情节轻重依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规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惩戒结果向主管部门报告。
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可不定期对认证机构及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访谈认证机构及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征求获证机构及相关机构意见、抽查认证过程、受理认证投诉和申诉等方式,加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自律管理工作。